借阅规则
- 发布时间:2018-08-10 15:34:57
- |
- 作者:原州区图书馆
- |
- 阅读次数:626次
书刊借阅须知
一、本馆各阅览室实行分片管理,请根据需要前往相应的阅览室,并自觉遵守各阅览室的管理规定。
二、阅览时,书刊每次限取1册,阅后请放回书车上;报纸每次限取1种,阅后请放回报架。若需借阅请携书刊到总服务台办理外借手续。
三、凭借文献外借证每次可借书刊3册。
四、借期刊的读者,由于资料短缺,暂不外借。
五、图书借期为7天。如超期,借书证信誉度降低,每次可借册书变更为1册。
六、续借:图书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7天。
续借方法:
(1)直接带图书或借书证到总馆总服务台或者总馆的自助借还机上办理续借手续;各分馆服务台也可办理。
(2)网上续借:暂不开通,敬请期待。
七、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请检查书刊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的情况,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八、图书馆书刊为公共财产,敬请爱惜,不得涂写污损。如不慎丢失书刊,可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还给图书馆;如购买不到,按该图书的价格收取2倍赔偿金。
原州区图书馆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